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
【日期:2021/07/28】【阅读 :958】【关闭

     习近平总书记在“七一”重要讲话中指出,“立足新发展阶段,完整、准确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构建新发展格局,推动高质量发展”。

    理念是行动的先导,发展实践由发展理念引领,发展理念是否对头,从根本上决定着发展成效乃至成败。“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”的新发展理念,是管全局、管根本、管长远的导向,具有战略性、纲领性、引领性,推动发展从“体量优势”转向“质量优势”。新发展理念是破解发展难题、增强发展动力、厚植发展优势的根本遵循,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。

    新发展理念不是凭空得来的,是我们在深刻总结国内外发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形成的,也是在深刻分析国内外发展大势的基础上形成的,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,也是针对我国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来的。把创新摆在第一位,是因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;协调就是要找出短板,在补齐短板上多用力,从而挖掘发展潜力、增强发展后劲;绿色发展,是要解决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问题,在生态环境保护上树立大局观、长远观、整体观;坚持对外开放,就是必须主动顺应经济全球化潮流;共享的实质就是逐步实现共同富裕。这五大发展理念,既各有侧重又相互支撑,构成了一个系统化的逻辑体系。

    践行新发展理念,使之落地生根,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的认识和行动,以知促行,以行促知,深学笃用,知行合一。新发展阶段,宁波仍处于历史性窗口期和战略性机遇期,既拥有重大国家战略带来的前所未有的宝贵机遇和战略支撑,也面临国际国内环境变化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。我们破解这些矛盾和问题,加快锻造硬核力量、唱好“双城记”、当好模范生,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,就是要不断深化对新发展理念的理解,把新发展理念完整、准确、全面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,深刻把握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现实基础和内涵要求,深刻把握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历史必然性和现实路径,找准宁波在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定位,进一步明确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和方向。目前,我市正在全面推进“246”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行动、“225”外贸双万亿行动、“3433”服务业倍增发展行动和“4566”乡村产业振兴行动。这四组数字,就像四组密码,搭建起宁波现代产业体系的“四梁八柱”,成为宁波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。

    知者行之始,行者知之成。新发展理念不能停留在口头上,而应成为发展的指挥棒、行动的度量衡。这要求我们必须一切从实际出发,遵循发展的自然规律、社会规律、经济规律,这考验着我们在新情况新问题下的应变能力、创新能力,对不适应、不适合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认识要立即调整,对不适应、不适合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行为要坚决纠正,对不适应、不适合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做法要彻底摒弃。近年来,我市深入推进考核单位土地生产效益的“亩均论英雄”改革,不再比谁的GDP更高,而是看谁的单位土地上经济质量最好,这是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实际行动。

    为人民谋幸福、为民族谋复兴,是新发展理念的“根”和“魂”。完整、准确、全面理解和贯彻新发展理念,关键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。只有坚持发展为了人民、发展依靠人民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,才会有正确的发展观,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日前,《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行动计划(2021-2025年)》提出,按照“每年有新突破、5年有大进展、15年基本建成”的安排,压茬实施行动计划,奋力创造一大批具有宁波辨识度的共同富裕重大标志性成果,为全省建设示范区、全国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更多的宁波范例。到2035年,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,建成具有宁波辨识度的共同富裕先行市。

    站在新发展阶段的宁波,只有完整、准确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把新发展理念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确定发展思路,制定发展政策的根本遵循,一以贯之,久久为功,才能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实现更大突破和跨越。

返回
 

浙ICP备09101302号-5